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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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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工作,科学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方向、类别及立项数量

(一)申报范围。本年度课题研究领域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由各级各类幼儿园或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市、县(区)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各有关高校及各有关厅属单位申报。

(二)选题方向。课题选题应紧紧围绕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突出实践和应用研究,鼓励开展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三)课题类别。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个类别。重大课题研究题目为既定课题,可从《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题目》(附件1)中选择。题目原则上不得改变,不得扩大或缩小研究范围。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重点、一般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2)自拟题目。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课题立项数量。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课题计划设立200项,其中重大课题20项,重点课题30项(特殊教育2项、学前教育10项、义务教育8项、普通高中教育10项),一般课题150项(特殊教育10项、学前教育45项、义务教育50项、普通高中教育45项)。我院限额申报2项。

、申报要求

(一)课题要求

1.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培育孵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2. 重大课题研究要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申请人在设计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开展研究,以应用为导向,能够接受实践的检验,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二)申请人及成员要求

1. 课题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申请人须对课题研究相关问题、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研究动态及我国基础教育政策有深入了解,并开展过相关研究,取得过一定成果;原则上课题申请人(除行政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一名行政主持人,一名学术主持人。行政主持人应是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或省级教科研机构、电教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人。行政主持人必须实质性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并为课题研究提供行政支持。

3.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请本次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课题的,不得再申请同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的其他各类课题;对在研的(2021年6月18日前未取得结题证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教育科学规划及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等批准设立的课题, 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课题。

4. 凡已申请过历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教育科学规划及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设立的研究项目的主持人或成员,不论项目是否被立项,均不得以相同内容或相似选题重复申请本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课题。

5. 课题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同时可参与两项课题申请;课题组主要成员应为5至8人,且均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均须熟悉和掌握有关教育政策和业务知识;课题申请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6. 按照学院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课题或申报后未公布立项结果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次课题;不得通过更换主持人、微调题目(但申报书实质内容类似)等变通方式规避此条要求;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应签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提交至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三、申报办法

本次课题申报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差额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具体办法如下:

(一)网络申报与审核。申请人可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登陆或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时,账户类别请选择“课题账户”)。完善个人资料后,点击“申报录入”按钮,选择“专项课题”,并按提示要求填写《评审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相关内容,校对无误并保存、提交网络资料。

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先由各市(区)或有关单位进行审核,再由省规划办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陆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

(二)纸质材料申报。申请人的网络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打印带水印的《评审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并将纸质版报送至科技服务中心。

(三)报送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审核合格带水印的《评审申请书》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论证活页》一式4份。以上材料均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无需加装封皮。

四、申报时间及报送地址

网络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25日,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经学院评审后按限额推荐,于8月2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服务中心。

五、相关要求

(一)研究期限。本次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从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截止。

(二)研究经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课题为自筹项目。

(三)成果呈现方式。重大课题类别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行政文件(标准、办法、意见、方案等)、科研论文或学术专著等;重点、一般课题类别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科研论文或学术专著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莹(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电话:029-88668895

联系人:唐钰琪(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9-85370522

学院联系人:王茜

电话:86654207 邮箱:3197126046@qq.com

附件:

1. 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题目

2. 陕西省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重点、一般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3.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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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