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至2022年度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已经审计署审定。现将4项课题予以发布。
一、研究内容
1、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研究
主要研究:审计监督具有政治属性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定位要求;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优越性的路径、机制等。
2、国家审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研究
主要研究:“十四五”时期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国家审计的要求;国家审计如何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效能,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等。
3、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近年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预算执行审计如何进一步深化等。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新规定实施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与重点、组织方式、评价和结果运用;如何更好地与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衔接;如何更好发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责任落实方面的作用等。
二、申请条件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申报,但申请课题的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课题数合计限1项。
申请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
(3)一项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
(4)一个课题负责人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过去负责的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已结项,在以往任何课题申报和研究中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
(5)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审计机关的,该审计机关每年只能提出一项课题申请,并且承担的重点课题已经结项;
(6)经所在单位批准。
三、申报要求
按照学院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课题或申报后未公布立项结果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次课题;不得通过更换主持人、微调题目(但申报书实质内容类似)等变通方式规避此条要求;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应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申请者填写《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申请表纸质件(一式11份)交至科技服务中心,同时将申请表电子件发送至1401841@qq.com。
审计署联系人及电话:王彪华 010—82199816 王 慧 010—82199879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静,029-86654207,13399186667
科技服务中心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