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3日—3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采用推荐和评审制,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2年度)申请书》(附件2)。
三、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四、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五、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申请。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四)按照学院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课题或申报后未公布立项结果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次课题;不得通过更换主持人、微调题目(但申报书实质内容类似)等变通方式规避此条要求;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应签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并提交至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六、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无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具体由课题申请人自行设计,但原则上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本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10:00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Word版本)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98367566@qq.com),文档名称统一为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按要求进行内部评审后公布推荐申报名单,按照限额推荐上报。推荐项目需提交电子版(Word版本)和纸质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联系人:黄菲菲
电话:02986654207,13772405937
科技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