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mentnameelementname Home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202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围绕秦创原“一总两带”总格局,以促进两链融合加强需求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主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和协同发展,强化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科技策源能力,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现发布2022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均须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二)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按时限要求报送至科技服务中心。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

(三)申报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六份)。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本次征集项目的受理时限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1日上午10: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10:00。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类别外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负责人不受在研项目/课题限制;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七)按照学院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课题或申报后未公布立项结果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次课题;不得通过更换主持人、微调题目(但申报书实质内容类似)等变通方式规避此条要求;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应签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并提交纸质版至学院科技服务中心(行政楼505)。

四、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西安市科技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人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

监督电话:86786659。

五、指南咨询

为了高效解答相关咨询,请按计划类别、项目平台、资金平台、材料受理等问题分类咨询。

六、其它说明

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黄菲菲

电话:029-86654207

科技服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