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结合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全国科普微视频和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推荐工作,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3年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暨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相关要求
(一)科普图书作品
1.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或者再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未曾被确定为省级和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应为西安市注册登记单位。
2.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富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4.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5.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6.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7.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
(二)科普微视频作品
1.参评的科普微视频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制作完成并播出的视频作品(未曾被确定为省级和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2.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西安。
3.视频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5.作者应承诺参评作品创意及素材具有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
6.包括但不限于青少年/老年科普教育等科普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7.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时长为2-5分钟,单个视频大小为100M-300M之间。
8.在中央、省市级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的视频优先,需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三)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作品
1.实验演示内容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演示形式不限,单人或团体演示,时间限定6分钟。演示内容要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
2.视频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
3.未获得过省级和全国科学实验展演大赛奖项。
二、参评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参评方式
(1)单位推荐
作品应由第一作者向相关推荐单位提交,每位作者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多个单位共同制作的同一部科普作品,应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2)社会征集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热情,尤其鼓励青少年创作科普微视频,面向西安地区的科普作者或机构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自荐机构(个人)须为科普视频作品的原创机构(个人),多个机构(个人)参与制作的,须由第一制作机构(制作人)自荐,限1部作品,同一部作品不得多头推荐。
(二)报送要求
1. 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单位需提交《2023年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1)、2023年推荐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简介》(附件2)纸质版和作品各一式12份(套)送科技服务中心统一报送,参评作品不予退还。
2. 科普微视频作品:视频光盘2份(套),《2023年西安市科普微视频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2023年西安市科普微视频推荐》(附件4)纸质版(签名盖章)两份,送科技服务中心统一寄送。
3. 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作品:作品视频光盘2份(套),《2023年西安市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2023年西安市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作品推荐表》(附件6)纸质版(签名盖章)两份。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时间
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评相关信息,按要求投递参评作品,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
(二)资格审查
市科技局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选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和陕西省作品评选。
四、作品宣传推介
市科技局对参评作品享有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并将选取优秀科普微视频用于制作VCR等多媒体形式,在公共媒介上进行公益性宣传展映展播。
五、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郭瑞
联系电话:15229619836,029-86654207
QQ:1191896103
科技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