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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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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科学研究工作,培育科研团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夯实科研基础,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大类

1.一般项目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明确研究方向和较好的研究基础。

项目结题要求:

(1)研究报告+基于课题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核心)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研究期限1-2年。

(2)依托本课题申请省部级(含)以上课题1项。

2.青年项目

主要资助青年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申请人年龄35岁以下(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课题组成员再次申报青年项目。

项目结题要求:

(1)研究报告+基于课题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研究期限1-2年。

(2)依托本课题申报教育厅科研专项或其他纵向课题1项。

二、申请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独立组织和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最多可参与一个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二)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原则上项目主要参与人应为本校在职教工。项目申请人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时,须征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

3.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包含青年项目、新教工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潜力培育项目等)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纵向项目逾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过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可申报高一级别的校级科研项目。

4.项目立项后,项目研究人员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选题要求

要结合国家、陕西社会经济及科技高质量发展需求自拟题目,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项目类别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含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改革类不在申报之列。

四、其他

1.校级项目立项后可在此项目基础上申报其他渠道的纵向科研项目,如获批立项,以其他渠道纵向科研项目结题为准,但不得低于原校级项目的成果要求。

2.按照学校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或申报后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项目;不得通过更换课题负责人、微调题目(但申报书实质内容类似)等方式规避本项要求;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应签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人文社科类项目还需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上述材料纸质版与申报书一并提交。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研究成果须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校级项目资助(课题编号)”字样。

四、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

2.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50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吕益玲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邮箱:497894871@qq.com


科技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