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的意见》要求,持续鼓励和推进我省廉洁文化精品创作,发挥廉洁文化精品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良好作用,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陕西省廉洁文化精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征集活动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省社科联、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二、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须为党的十九大以来创作并已演出、播出、公映、出版或在中、省报刊公开发表。
2.作品内容要立足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展示我省在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方面的丰硕成果,反映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奋进的精神风貌,讴歌各级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表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支持、参与和信心,再现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故事,传承革命先辈、古代先贤的优良家风,体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推动移风易俗,引导文明乡风,弘扬新风正气,鞭挞不正之风,改进社风民风,主题鲜明、内容深刻、形式生动,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教育、激励、鼓舞、引导人的良好作用。
3.凡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的各类作品均在征集之列。主要包括:文艺剧目(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小戏、小品、歌曲、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专题片、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杂文、网络评论、报告文学等)、理论研究成果(包括理论专著、理论文章等)。
三、报送办法
1.报送的已演出、播出、公映的文艺剧目类作品,要备电子版;报送的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文字类(文学作品和理论研究成果)作品,须提供出版、发表原件和稿件电子版,并提供复印件一式6份。所有报送作品须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附件)。
2.纸质版材料及“参评作品登记表“(附件)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请以“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单位+联系方式”格式命名。
3.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项设置
本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文艺剧目、文学作品、理论研究成果等作品类别进行评审,设立第二届陕西省廉洁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被视为已授权主办单位以征集活动需要的形式使用。如涉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事项,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深入动员,广泛征集高质量、高标准的优秀作品,按时间按要求完成报送。
联系人:吕益玲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邮 箱:497894871@qq.com
科技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