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行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4〕122号)要求,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范围,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要求。
(三)布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促进文旅传统产业升级、支撑文旅新业态培育,人工智能文旅应用,沉浸式技术文旅场景应用,文化数字化发展关键环节应用,文旅装置装备创新设计制造集成,文旅领域其他重要技术创新应用。
文博领域及首批12个技术创新中心(筹)已有的研究方向不纳入本次申报。
二、推荐程序
(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二)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三、截至时间
请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十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交至科技处(行政楼50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吕益玲
联系电话:13309265596
电子邮箱:497894871@qq.com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2.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科技处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