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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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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6年金融专项研究重大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省社科联合作项目)

发布日期:2026-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聚焦国内省内金融重点问题,着力以扎实深入的研究为陕西金融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决策参考,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6年度陕西省金融专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一)重大课题:陕西金融发展报告(2026)

研究内容:本项目旨在结合政策观察、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等,系统回顾2025年陕西金融制度建设情况与整体发展水平,充分了解这一年来金融业新突破、新问题、新趋势。

1.2025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

2.2025年陕西银行业发展报告

3.2025年陕西证券业发展报告

4.2025年陕西保险业发展报告

5.2025年陕西信托业发展报告

6.2025年陕西基金业发展报告

7.2025年金融支持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报告

8.2025年陕西推动企业上市报告

9.2025年陕西债券市场发展报告

10.2025年陕西科技金融发展报告

11.2025年陕西绿色金融发展报告

12.2025年陕西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13.2025年陕西养老金融发展报告

14.2025年陕西数字金融发展报告

(二)调研课题:“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

研究内容:本项目致力于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且具有前瞻性的决策参考。

15.陕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及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16.陕西特色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

17.“投资与人”的陕西实践及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18.陕西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和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19.陕西智能经济形态、发展路径及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学校限报3项。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已经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研究成果。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学校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方怯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教学科研部。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2025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经费为2万元,其他每项子报告经费各1万元。“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每项经费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委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 日,每项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突出政策落地、数据运用和案例分析,避免过于学术性的写作模式。《2025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应不少于10000字不宜超过20000字,其他每项子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不宜超过10000字。“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每项报告应不少于10000字。所有报告需附500字左右的摘要、3至5个关键词。

(二)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10时,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人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先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益玲

联系电话:86654207

邮箱:497894871@qq.com

教学科研部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