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培育科研团队,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夯实科研基础,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潜力培育项目
1.重点培育项目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满足以下三项内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申报。
①申请人在2024年至今申请过国家级项目;
②申请人在2024年至今完成省部级项目结题;
③申请人在2024年至今发表过SCI或SSCI(二区及以上)论文。
(2)结题要求
①研究报告+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C刊及以上,不含C扩)一篇,研究期限2年;
②项目执行期内,须申报与本培育项目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级项目。
2.一般培育项目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已作为负责人承担过校级科研一般项目的,若该项目未在此基础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项目立项,则不得再次申请一般培育项目。
(2)结题要求
①研究报告+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一篇(核心),研究期限2年;
②项目执行期内,须申报与本培育项目研究方向一致的教育厅科研专项或其他省部级项目。
(二)软科学项目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结题要求:
①提交研究成果和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研究期限1-2年;
②项目实施期内,研究成果经认定,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求并被采纳。
该项目限项五项,择优资助。
二、选题要求
1.重点培育项目、一般培育项目
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陕西社会发展需求,助力科技高质量发展,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自拟题目,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项目类别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含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改革类不在申报之列。
2.软科学项目
以解决学校实际问题为导向,聚焦科技创新政策制定与评价体系构建,优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体制机制。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决策调研、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开展研究,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研究方向:
(1)学校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科研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研究
(2)统筹推进学校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研究
(3)学校科技评价体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4)学校“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研究
(5)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6)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7)学校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相关研究
(8)其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
围绕学校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管理等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题目不应与专题(1)—(7)的研究题目重复。
软科学计划项目是对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和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决策研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应用示范、研发(应用)平台建设,以及教学方法、社会心理学(伦理学)等研究内容不属于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范围,请注意项目申报类别。
三、申请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独立组织和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其他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二)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原则上项目主要参与人应为本校在职教工。项目申请人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时,须征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
3.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包含青年项目、新教工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潜力培育项目、平台团队单设项目等)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纵向课题逾期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项目立项后,项目研究人员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其他
1.校级项目立项后可在此项目基础上申报其他渠道的纵向科研项目,如获批立项,以其他渠道纵向科研项目结题为准,但不得低于原校级项目的成果要求。
2.按照学校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或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项目;不得通过更换课题负责人、微调题目(但申报书实质内容类似)等方式规避本项要求;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应签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人文社科类项目还需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上述材料纸质版与申报书一并提交。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研究成果须在出版(发表)时注明系“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6年校级科研项目资助(课题编号)”字样。
4.项目资助额度及经费管理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人对照申请类别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及《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
2.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科研部(行政楼31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吕益玲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邮箱:497894871@qq.com
教学科研部
2026年6月1日